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成都市龍泉驛區自來水總公司等85家供水企業運行評估情況的公示
- 2021年01月11日 09時02分
- 來源: 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網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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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條例》及《關於印發四川省城鎮供排水企業運行評估考核辦事指南的通知》(川建城發〔2015〕886號),我廳對成都市龍泉驛區自來水總公司等85家供水企業報送的申請城鎮供水材料進行了初步審核。為保證審核的公正性,增加審核的透明度,現將初步審核意見在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門户網站上予以公示,並接受社會監督。
公示期內(2021年1月8日至2021年1月13日)社會各單位及利益關係人與公眾,對初審意見或相關情況有異議、投訴或者舉報的,請提供詳細的書面材料。單位有異議、投訴的應當提交法定代表人簽名的書面材料(加蓋公章)及真實的聯繫方式,公眾的投訴、舉報應署實名並附身份證複印件及真實的聯繫方式,否則視為無效異議、投訴與舉報。
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
2021年1月8日
責任編輯: 劉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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